全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奋力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社会共同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凝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授予银川市委统战部等70个集体“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马晓春等130名个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我区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自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忠实践行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积极促进者,做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坚定维护者,推动我区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国典范。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号召,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前进方向、向着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朝着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一起来想、一起来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而且作为全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宗教观,不断增进“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有形有感有效加快示范区建设,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