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近日,灵武市一农民工杨某在检察官回访时激动地感谢道。
宁夏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起招聘杨某等人从事保安、客服、保洁、电工等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工资金额。次年4月,经双方结算,物业公司尚欠杨某等11人工资共计6万余元,杨某等人多次催要,物业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支付。后经灵武市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该公司向杨某等人支付了2万元,剩余工资虽多次催讨依然未予兑现。
随即,杨某等人向灵武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帮助讨回劳动报酬。受理该案后,灵武市检察院及时调取相关证据,并与该物业公司取得联系,耐心释法说理,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通过庭前调解,该物业公司向杨某等11人支付了剩余欠薪。
近年来,灵武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坚持把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作为重要民生工作紧抓不放,主动与法院、劳动监察等部门协作,有效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21年以来,灵武市检察院支持农民工起诉61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9件,已促成20.68万余元被拖欠工资发放到位。今后,灵武市检察院将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烦薪事”。
(张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