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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线全面推进宁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抓实。”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从“两个大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考量,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民族工作领域向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延伸,使之贯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的最新要求,对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工作具有定向引航的重要指导意义。

切实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成效

近年来,宁夏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过程中,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分层级对统战、民族工作部门干部等进行全员轮训,实现市县和重点高校、国企统战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全覆盖,注重将宣传教育和各类主题教育相结合,深化教育内涵,注重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提升教育效果,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了解到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创建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不少困惑,特别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关系把握不准、理解不透等。基于此,还需科学设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体系,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统战、民族工作部门与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媒体之间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不断拓展宁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深化理论研究,丰富教学形式;建立完善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培训由注重数量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通过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教育培训,使各族干部群众认识到,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辅相成,使受教育者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共同体意识就是我们的思想传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们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

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措的落地落实

近年来,宁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相继提出“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努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把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为“三区”之一强力推进,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高位谋划推动民族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了解到宁夏各地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分工方案时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处理“上”与“下”、“联”与“拓”、“点”与“面”、“物质”与“精神”等关系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基于此,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解决各族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起来,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加强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源头破解“上热下冷”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统一战线领导小组的作用,指导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释放“大统战”工作格局的优势;要继续打造好“点”,发挥好“点”的示范作用,同时更要深耕好“面”,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细胞工程”,真正把工作做透,夯实基层基础;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在处理好“管肚子”的问题基础上,着力解决好“管脑子”的问题,不断提升运用精神的力量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

切实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体制机制

近年来,宁夏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过程中,不断完善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统战部门领导民族工作部门的体制机制,推动民族工作部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优化职能、调整职责,将民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民族团结纳入政治巡察、政治考察、政治督查和效能考核以及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使民族工作成为“硬指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了解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体制机制的优势还没有充分地转变为工作效能,主要表现在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效能尚未充分显现,激励机制的运行缺乏经费保障,考评体系的指挥棒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等。基于此,还需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合力,在“大统战”的框架内来做好民族工作,推动党委政府、统战部门、民族工作部门、民委委员单位以及全社会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过程中各司其职、精细合作;增强各级党组织对民族工作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发挥好统战部门牵头协调作用,按照民族工作“有人懂”“有人抓”的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壮大基层民族工作队伍,确保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任务精准到点,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经费保障,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要从严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考评制度,加大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充分发挥好考评制度指挥棒的作用。

切实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近年来,宁夏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过程中,建立了7类136项示范单位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和负面清单,采取第三方测评、互观互检等形式,建立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探索形成了“5585”创建模式。截至目前,全区5个地级市、20个县区、77个单位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区)、单位,自治区级示范单位共920个。同时,注重选树先进个人,“七一勋章”获得者王兰花、农民作家马慧娟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楷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了解到先进典型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各地各部门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经验与事迹总结挖掘不深,导致社会大众很难去向典型看齐和学习。基于此,要深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中所蕴含的共同体理念的培育机制,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聚焦主线创新推进,继续挖掘我区乡村振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等方面的典型事迹,依托于影视作品、舞台剧等文艺精品的打造,潜移默化地坚定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推动各族人民建立起全方位深层次的有机和有效联结,促进物象的有形嵌入和理念的无形嵌入,建设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共富共享、社会上互嵌融合、命运上相互依存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执笔:马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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