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再造惨案、震惊全网。据报道,10月16日8时许,四川成都崇州某小区,邓某与两岁半的女儿在楼下行走时,遭遇一黑色罗威纳犬猛烈攻击,致女童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目前,恶犬主人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按理说,恶犬伤人并非新闻,可为何这次却引起全网共鸣和声讨?仔细复盘此事过程,就能发现端倪:视频中,那条无人看管、无绳拴养的罗威纳犬主动攻击、紧紧追咬,堪称恐怖,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孩子的惨痛和母亲的绝望。事发后,罗威纳犬的主人唐某并没有立刻出现,也没有第一时间为自己的狗所犯下的错误进行处理和道歉,而是在事发第二天,才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显然,与以往恶性“狗咬人”事件如出一辙的是,当事人的遭遇依旧值得同情,这次狗主人不守规矩和消极对待的态度,更加让人厌恶、不能容忍。
坦率来说,宠物狗确实能够给人们提供陪伴,带来心灵慰藉。我国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各地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允许人们文明养犬。但,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宠物随地大小便、不按规定注射疫苗、遛狗不拴绳等行为时有发生,当他人善意提醒或提出异议时,许多养犬人不仅不道歉、不纠错,反而不屑一顾,有的甚至恶语相向、大打出手,造成的伤害成倍升级……此次恶犬伤人事件,网友之所以群情激愤,其实不仅仅是对涉事恶犬主人的声讨,更是对普遍存在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不满,还有对相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的质疑和困惑。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然而,从近年来的诸多案例来看,许多因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纠纷,最终的处理结果,要么是不了了之,要么是“赔偿”“道歉”了事。违法成本如此之低,试问,谁会惧怕这种没有露出“牙齿”的法律?谁又会遵循停留在纸上的规章制度?而谁,才能管好那本该栓于狗身的绳索?
狗狗需要实物绳,养犬需要法治绳。还是那句话:“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要让制度真正发威、让养犬人拴好狗绳,动员千次,不如严惩一次。在拴好狗绳这件事上,有人建议“为何不考虑像整治酒驾一样治理违规养狗者”“用入刑去震慑、引导”……且不论这样的建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实操性,单就饲养宠物的家庭比例持续提高背景下,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处罚力度而言,已是势在必行、迫在眉睫。这次的惨痛教训,也只是再一次提醒我们,文明养犬不能仅靠口头呼吁和文明自觉,还要靠更严的制度、更实的执法等外部压力来督促实现。杜绝“狗咬人”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恐怕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