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药、基础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及其中间体行业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医药、基础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四类行业”污染治理体系,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和全过程污染管控,有效化解相关环境风险,加快“四类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进程。按照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四类行业”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如何治理“四类行业”环境污染?如何扎实推进落实“四类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责任?10月2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樊永学对方案进行解读。
“针对‘四类行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总量大,污染物种类复杂,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到位等具体问题,方案提出严格准入管理、推动转型升级、开展清洁生产、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等13项具体任务精准治理。”樊永学说,方案要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把好产业政策关、资源环境准入关、安全生产关,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科学规划“四类行业”产业布局;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推动园区外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的企业迁入园区,开展“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方案围绕“四类行业”确定了精准治理措施。对医药行业,以恶臭异味气体排放管控为重点,对涉异味的原辅材料开展源头替代,设置收集、通风及除臭设施,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发采用连续合成、生物转化等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生产过程。对基础化学原料药行业,以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绿色工艺的产业化应用;属于危险废物类的废盐不得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副产品,不得将其混入一般工业固废类废盐利用。对农药行业,以有毒有害污染物治理为重点,鼓励企业更新设备选型,优化生产流程。对染料行业,以含重金属、有色、高盐废水精细化治理为重点,强化染料尘的收集处理。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原料利用率、有用物质回收率和产品收率。
为确保“四类行业”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责任,方案提出强化责任落实、调度评估等3项保障措施。樊永学介绍,按照方案,我区将建立常态化调度会商机制,定期研判各地“四类行业”治理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污染治理质效,“四类行业”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责任人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要求、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