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陶涛)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推动各地各部门引导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2年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在全区各行各业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截至目前,全区新增企业首席质量官378名,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做到了全覆盖,在推进质量强企、质量强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企业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聘任覆盖面不够等问题。
《通知》要求,我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首席质量官培训、宣传、推广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在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中的作用,及时通过首席质量官了解掌握企业需求和困难,组织质量专家对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帮助企业破解质量管理难题。《通知》提出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激励引导,将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工作纳入自治区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及兑现企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政府质量激励政策的必要条件。鼓励和优先推荐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企业,申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首席质量官申请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对实行首席质量官的企业,予以质量融资增信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