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随着禁牧封育工作全面加强,林长责任制全面落实,禁牧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我区逐步形成禁牧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
从中远期看,到2027年,我区将加强禁牧封育信息化、智能化监管体系建设,形成禁牧封育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逐步实现草原科学利用。到2035年,全区禁牧封育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空地一体化”智能监管体系全面建成,常态化禁牧封育工作全面见效,有效支撑美丽宁夏建设。
今年是我区实施禁牧封育20周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从禁牧前的35%提高到2022年的56.7%,草原生态系统持续向好。
10月30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和湿地处处长沙文生对方案进行了解读。“让禁牧封育落到实处,监管制度势在必行。”沙文生介绍,我区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日常巡查巡护和执法监督。实行巡查举报通报制度,并将禁牧封育工作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巩固禁牧封育成果。同时,落实草原保护管理制度,通过科学划定基本草原、规范草原科学合理利用程序和标准等措施,推动草原可持续发展,维护草原生态安全。
我区还将持续加强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禁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禁牧执法保障能力。建立完善禁牧封育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五级林长制作用,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禁牧封育责任。推进禁牧封育信息化监管,建设区、市、县、乡四级禁牧封育信息化监管平台,采取人工巡护和无人机巡查,实现“空地一体化”巡查巡护监管。
在基础设施配套升级上,我区将对原有围栏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对基本草原划定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围栏封育,并在禁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围栏区域、人畜活动区域设立草原、林地保护标志等设施,公示禁牧要求。
方案还规定,将科学评价禁牧封育成效,落实草畜平衡制度。降雨量在400毫米以上区域的天然草原,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编制草畜平衡实施方案,开展季节性放牧或划区轮牧试点,经地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禁牧封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草原生态系统持续向好。”沙文生说。对此,我区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展草原保护技术体系研究,加快优良乡土草种基地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天然草原上建设人工草地。构建产学研推用协调机制,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