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地绿万物并秀,生态山川多姿多彩。漫步海原大地,七彩南华山层林尽染。青山为底,城乡建设逐绿而行,一幅山清水秀的生态文明建设新画卷徐徐铺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原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断打通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通道,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使美丽海原的全景更加清晰清新、生态文明的愿景更加可感可及、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
生态建设是一场持久战,一刻也不能停歇。如今,海原县站在新起点谋定而动,吹响生态文明建设新号角:从2027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3个关键节点,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力度和精度,描绘生态文明建设新蓝图。
■ 吹响“冲锋号”
海原县是六盘山系的主要水源涵养区、中部干旱带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建设宁夏“中部防沙治沙区”和“南部水源涵养区”的主角之一,生态建设任重道远。
坚定不移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坚持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全要素加快生态系统恢复进程。
确定生态文明建设新目标。到2027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显著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1.52%,水土保持率提高到65.6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到8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32%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53.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和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劣Ⅴ类水体比例6个主要指标下降,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写好“水文章”
去年,海原县用水总量为1.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08亿立方米,占比达90%。但农业用水多为大水漫灌,水资源利用率不足70%。此次全会将解决水的问题摆在首位,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初步完成海原县现代化水网体系建设。
蓄住天上水。充分发挥现有水库、淤地坝、液压坝等蓄水工程作用,持续涵养水源,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积极统筹水资源条件和粮食安全,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旱作区将推广覆膜建设35万亩以上。
用好黄河水。依托中部干旱带西安供水水源工程,加快推进高效节水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一体推进项目捆绑实施,力争明年3月底7.3万亩建成通水,7月底12万亩全部“喝上”甘甜的黄河水。切实将通水灌区打造成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高端肉牛的“草袋子”。同时,加快扬黄灌区、库井灌区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扬黄灌区力争在2年内完成剩余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库井灌区3年内逐步实施建设。
管住地下水。加快推进南部水源替换及地下水生态修复工程,根据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配套工程建设进度,稳步推进,实施一片、关停一批。对取水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核定退出类机井121眼,将于2024年8月底前全部关停。对全县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的752眼机井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实现在线预警监测,构建全县农业灌溉现代化水网。对限采区域,将严格按照用水计划执行,对农业用水超计划取水的,要严格执行累进加价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打井、退出关停后仍然违法取水的,将实行最严格的处罚、顶格处理,其他违法取水行为也按照最严的要求和标准处罚。
■ 厚植“发展绿”
植绿增绿筑起防沙治沙绿色长城。2023年,海原县完成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等林草建设27.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8.8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5.7%。完成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175.41公顷,完成项目总任务的100%。
持续开展植绿增绿。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分类施策、系统推进,推动实现“山区林草化、城镇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果园化”。对北部荒漠化草原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适当辅助种草措施,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退化草原植被恢复,补播改良天然草场。对南部草甸草原推行乔灌混交林保护建设,同时在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红羊乡、西安镇、郑旗乡、曹洼乡及6个国有林场大力开展5.9万亩天然草原刈割项目。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做到“牛羊不上山、饲草要入户”。持续实施好南部水源涵养工程,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和西华山国家级自然公园建设。以月亮山—南华山—西华山为主的山脉为中心,向中、西部区域逐步延伸。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增绿是增优势、护林是护财富的理念,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好每棵树、每片林。
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谋划西河流域水土保持与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地埂及周边环境的生态修复,对地埂宽度大于1米的外坡,因地制宜播撒草籽、苜蓿等作物,提升生态修复功能。同时,对之前已经完成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实施补种,让重绿管绿护绿成为全县共识。
海原县还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生态环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生态质量状况等开展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班子、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执行不力的乡镇党政负责人不纳入干部调整动议范围。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倒逼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保部门、各级领导班子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 打好“突围战”
海原县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有计划分步实施碳达峰行动。全面落实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完善海原县“1+N+X”政策体系,深入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确保全县安全平稳降碳。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超过300万千瓦。“十五五”时期全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到2030年,全县规划开发风电项目2GW、光伏项目2GW,新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640万千瓦。
多层次多领域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该县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加快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
深入推进“六权”改革。将加强碳排放权注册登记、交易核查、清缴履约等环节的信用监管和激励,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交易。鼓励发展集雨农业,实施农作休耕,推广节水耐旱作物、农艺技术产品,保持土壤墒情,使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绿色示范创建行动。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持续对城乡建设绿色低碳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建立企业生态环保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围绕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资源节约集中利用、碳达峰行动等,实施一批项目,切实提升当地生态环境基础支撑能力。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如今的海原,山川见绿为常态,低碳生活成风尚。未来的“美丽海原”会是什么样子?天蓝地绿、鸟语花香的锦绣新画卷正在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