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唯)12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宁夏将通过优化压覆审批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行政审批效率,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我区重要矿产资源除包括国务院出台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外,还增加了区内优势资源冶金用石英岩和镁矿(冶镁白云岩)。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影响区,既保证建设项目安全,又与影响区外矿产资源开发互不影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负责人周少东介绍,涉及地下开采矿山的项目,影响区不得小于《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确定的围护带范围。涉及露天爆破矿山的,影响区不得小于爆破安全距离确定的范围。
建设项目选址前,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查询项目影响区与矿产资源的重叠状况。若影响区内存在已查明的矿产资源或正在实施的财政出资勘查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首先考虑调整选址方案。确需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则要在建设用地审批之前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程序。“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压覆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或正在实施的财政出资项目勘查区范围。”周少东说。
在属于矿山企业在其矿区范围内实施的项目中,影响区压覆煤成(层)气、地热、矿泉水等气体、流体矿产资源;影响区与矿业权范围、登记入库的矿产资源范围或已查明资源量的;财政出资勘查区域重叠但不影响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影响区压覆尚未查明资源量的重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这四类情形的建设项目,不用再申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由项目建设单位在用地审批环节直接提交所在地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
确实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留设保护矿柱)的单独选址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用地审批前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列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物流园区等特定区域,涉及压覆并已整体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的,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不再单独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涉及压覆但未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的,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由项目建设单位单独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此外,因建设项目改扩建等原因造成影响区范围、压覆资源量变化的,则要重新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