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忠)12月6日,家住吴忠市利通区香醍小镇小区2号楼的马光明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反映,家里室温不达标。接到投诉后,供热公司迅速上门检查室内供热管道运行情况,经过排气调试、测试后,室内温度已经达到21℃。
供热,是冬季最大的民生。11月1日起施行的《吴忠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供热期间,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得低于18℃,加快推进全市居民供热室温达到20℃以上。
2℃的提高,牵动着方方面面。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吴忠市司法局坚持把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确定政府立法项目上,将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重点,围绕城市管理,立足“小切口”“小快灵”,将《吴忠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制定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冬季供暖质量的关切。这也标志着吴忠市城市供热民生工程迈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供暖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民生温度。针对群众关注的供热质量问题,我们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立法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并以法律文件的方式确定供热温度,切实提升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吴忠市司法局副局长马娟说。
据介绍,在《吴忠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吴忠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全领域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集中供热工作中发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并借鉴地域相近、特点类似的西安市、兰州市解决供热问题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其间,吴忠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665条,面向43个市直单位、8个关联企业、市区3个乡镇15个社区组织座谈会13次,征求意见155条。并多次征求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处室的意见,沟通解决遇到的困惑和难题,邀请司法厅有关专家及行业领域专家学者召开专家论证会2次,对该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了专门论证,确保规章条文符合上位法,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
“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的权利义务,更加规范了供热企业的供热行为,最近我们积极做好供热信息公开,建立供热管家机制,公开供热电话和管家热线,全力做好供热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吴忠市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自鹏说。
截至目前,吴忠市供热公司接到群众反映室内温度不达标电话445个,已全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