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宁夏: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被列入国家重点湿地名录。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察执法人员开展无人机检查教学。

宁夏生态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分析化验。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绿色低碳 你我同行”健步行活动。

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展现绿色全景生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旗帜鲜明的态度、前所未有的力度大抓生态文明建设,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积极推进,一大批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生态环保工程相继落地,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硬举措得以落实,“宁夏蓝”“黄河清”“贺兰晴”“六盘绿”等成为宁夏生态环境“大美名片”。

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积极投身美丽宁夏建设火热实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在新征程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生态文明建设开启新篇章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力配合做好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筹备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当下治、长久立,坚持任务明确、追责有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专家评估论证,完成《关于消除重污染天气的工作方案》等8个环境整治类专项文件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办法》等2个组织保障类专项文件起草,配合完成“总意见”及其他专项文件起草。2023年9月25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在宁夏历史上首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会审议通过生态文明建设“1+4”系列文件,为新征程宁夏生态文明建设擘画新蓝图,为新时期美丽宁夏建设开启新篇章指明方向。

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实现新突破

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力争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的目标任务。自治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加大协调、定期督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厅院合作、任务部署、调度评估、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凝心聚力、同向发力,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通报,宁夏进入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取得考核以来最好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同时,2022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取得优秀等次。

蓝天保卫战夺取新战果

以PM_2.5控制为主线,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2023—2024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夏季臭氧攻坚、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43个,完成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清单编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通过强化预报预警、统筹调度、联防联控、联合会审和“线上+线下”帮扶等方式,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全力克服沙尘天气频发,干旱高温、静稳少雨等不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年PM_2.5平均浓度较上年降低1微克/立方米,降幅位居全国前列,重污染天数比率同比降幅达70%,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提前3年完成“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

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取得新进展

全力打好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溯源和整治,提前完成排污口监测溯源和生态环境部交办清单中30%的整治任务,整治入黄排污口1175个,分类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黄河干流宁夏段连续七年保持Ⅱ类出境,地表水国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到80%,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渝河被评为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固原市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评审,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提前2年完成“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

农村环境治理激发新活力

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及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新增20个行政村、7条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召开2023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观摩推进会,首次组织开展“最美污水处理站”评选活动。出台《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慧化”管理水平,支持3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6.1亿元,将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比例由30%提高到40%,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65%,超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的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打开新局面

细化涉危险废物生产经营各环节、核技术利用单位和污染治理设施安全防范要点,实施环境风险差异化管理。银川市、石嘴山市“无废城市”创建取得新进展,成功创建“无废细胞”100个。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重金属总量减排提前2年完成国家考核目标。成功举办平安宁夏—2023暨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辐射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分库。完成15条重点河流“一河一图一策”应急响应方案编制,组织开展清水河“南阳实践”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7起。土壤、地下水、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扩大新空间

盐池县获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闽宁镇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入选全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名单。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入选全国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贺兰山东麓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列为全国山水工程首批典型案例。吴忠市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宁夏沙漠绿化与沙产业发展基金会“从扩绿向扩绿低碳协同发展的实践基地”成功入选国家级绿色低碳典型案例项目。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生态环境“五进”宣传教育与志愿服务活动,六五环境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美丽宁夏”新时代生态文学创作活动、首届“最美环保人”选树取得良好效果。

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打开新局面

深入推进排污权市场交易,修订完善交易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制定小排放量项目交易简易流程,全年交易277笔、3108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发放排污权抵押贷款授信金额1.62亿元,位居沿黄省区前列。全面启动碳排放权改革,推动出台自治区《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规范制度,第二个履约周期共29家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交易量1129万吨,成交总额7.64亿元。起草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建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在沿黄省区中率先建立上下游省区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年兑现纵向、横向生态补偿资金5.38亿元。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迈出新步伐

创新“三个一批”工作模式,深化环评审批四级联动,实现22个工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完成5405个项目环评备案审批,有效助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推进,保供煤矿环评审批走在全国前列,“两高”项目审批数量实现三连降,同比降幅达到50%。争取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40.73亿元,同比增长10.14%,全年储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134个,同比增长30.1%。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引领经济发展(EOD)项目和贺兰山(东麓)金山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开发(EOD)项目成功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总投资52.31亿元。积极探索“政银企”合作新模式,合作金融机构达到8家,累计投放绿色信贷200亿元以上。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积蓄新动能

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地级市全覆盖,获批全区首家生态环境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造,建成全区重点排污单位“数据仓库”,开设“宁政通”生态环境展示专栏。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配备一批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等新式装备。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大力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顺利完成美利源水务有限公司挂牌督办问题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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