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其中推进移风易俗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大事。
近些年,我区推进移风易俗成效显著,但部分农村还存在攀比之风,有铺张浪费的现象,部分村规民约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文明乡风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动力,村规民约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自治区政协委员何炳善建议,要引导各村民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制定红白事开支方面的制度和标准,并积极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让群众真正成为新风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同时,引导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党内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作出具体规定和约束,严控宴请范围和酒席规模标准,坚决执行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
何炳善建议,我区应大力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每年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评选道德模范、好公婆、好媳妇、身边好人、模范新乡贤等典型先进个人。不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及道德讲堂等平台,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以此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同时,我区各乡镇建立移风易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属地职责,坚持精准施策,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行动方案,并与各村签订《践行移风易俗承诺书》,确保移风易俗改革工作一抓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