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这是党中央基于当前我国发展实际作出的重大部署,体现了对高质量发展的辩证思考,以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两项行动”,致力于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民,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在推进“两项行动”中,要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差距。同时,加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提升乡村经济实力。
要进一步提升城市更新质量,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避免大拆大建。同时,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品质。此外,还要注重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等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提供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持续加强对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的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还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凝聚全民之力,共筑美好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