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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宁夏紫光天化公司异味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本报讯 (记者 李锦)近日,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中卫市督察时发现,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异味扰民问题整改不力,企业生产过程中散发出的异味等一些根本性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根据督察组通报,中卫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据了解,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为:

异味扰民问题突出。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异味扰民问题长期存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后,当地群众多次举报企业异味扰民问题,中卫市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又收到群众关于异味扰民的举报。2018年1月至2024年2月,中卫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管理平台以及市长信箱接到关于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异味问题的投诉20余次。此次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对企业周边村庄居民进行调查,不同程度反映能闻到企业生产过程中散发出的异味。

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群众多次举报企业异味扰民。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指出,企业包装车间、甲硫酸车间、废水处理系统等处臭味明显。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两次指出的问题,企业重视不够,采取的措施不力,直至2023年7月后才加大整改投入,对包装车间、废水处理系统等点位进行整改。但企业生产散发异味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此次督察期间,督察组在厂区发现,部分设施还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异味刺鼻。

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整改不力。在第一轮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中卫市相关部门虽然多次督促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推动问题进行整改,但在推动整改过程中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够有力,致使企业部分整改措施未按时序完成。2023年11月、12月和2024年1月,自治区先后3次组织对企业散发的异味进行专业监测,数据结果均超标。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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