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超)4月15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文物保护行政主管单位保护明长城遗址。
据了解,兴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近日组织干警多次徒步走访调查,发现辖区明长城河东段大部分长城墙体因风雨侵蚀和人为破坏导致坍塌严重,尤其是风化沙化、游牧生产、旅游观光、无序攀爬、缺口处开设交通便道等,都成为给明长城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同时,部分明长城墙体两侧防护网被破坏,明长城北侧保护范围内有山火焚烧迹象,墙体塌陷处游人可随意翻越、攀爬、登临,墙体两侧保护范围内有村民放牧痕迹,还有倾倒、堆放、填埋垃圾的情况发生,致使明长城河东段不同程度遭受自然和人为的双重破坏。
兴庆区检察院向文物保护行政主管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文保单位增强对长城遗址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长城遗址维护必须保持长城的原形制、原结构,要常态长效组织开展对辖区长城遗址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监测、防灾减灾、评估维修、抢救性保护等工作,建立长城遗址巡查记录档案和预防性保护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有效应对地质灾害、极端天气和植被破坏等对长城遗址构成的威胁,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遗址点段,应当与利用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保护责任和保护措施,并对地表长城遗存不明显、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长城遗址点段,增设保护标志标识。同时,要依法查处破坏长城遗址的违法行为,指导和支持临近长城遗址的工矿企业、村民(居民)委员会设立群众性长城遗址保护组织。
“我们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被建议单位共同推动长效常治,把‘回头看’嵌入公益诉讼常规办案流程,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兴庆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