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早8时,银川市兴庆区北塔巷龙升早市人流如织,附近道路上的电动自行车排对排、肩并肩,“包围”了几个出口。“几年前,大家还都是步行、坐公交或者骑自行车来早市,2020年前后,电动自行车突然多了起来。”家住兴庆区青松园小区的杨凤兰指着上海路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说,“早市门口摆不下,马路边都成了‘停车场’。”
银川市交管部门数据显示,2009年前后,银川市电动自行车约10万辆,2020年电动自行车及两轮电动摩托车合计达到了48.26万辆,并以每年3万辆的速度增加。
“电动自行车个头小、数量多,骑行过程机动灵活,这使得电动自行车的乱停乱放成为现代城市交通治理中的普遍现象。”银川市交通警察分局电动车治理专项办公室负责人马立东说。连日来,记者走访北京路、上海路、新华街、正源街等银川市主要道路,路面上的绿化带旁总有电动自行车临时“歇息”的身影,金凤区宜居巷、兴庆区兴仁巷和银河巷等背街小巷及老旧小区门前此类现象随处可见。北京中路一处街心公园,更是停满了电动自行车。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仅影响城市市容,更重要的是,它给市民的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马立东说,首先,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占用人行道和盲道,给行人尤其是视障人士带来安全隐患。如果电动车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容易导致交通拥堵,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此外,电动车乱停乱放还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银川市第二中学位于兴庆区英才巷,每到早晚高峰期,英才巷南侧人行道成了电动车的“海洋”。附近邮缘小区住户杨先生说,每天步行穿过“车阵”,发生剐蹭是常事。
施划非机动车公共停车点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这是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的原因之一。“截至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公共停车点的施划单位,有关职责尚不明确。医院、学校、商圈、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辖区单位为方便管理会选择向住建或城管部门提交申请后自主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马立东说。记者走访发现,银川市兴庆区银川唐徕中学(高中校区)、金凤区第四小学、唐徕小学、西夏区自治区人民医院、兴庆区吾悦广场、金凤区万达广场等学校、医院、市场、商圈周边都有非机动车停车点。“为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市场在北侧出入口划定了一个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但从实施效果看,远不能满足群众所需。”龙升早市负责人李郝毅说。
电动自行车停放如何“安家”又安全?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旨在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在电动自行车使用环节,规定(草案)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地点的设置纳入城市道路相关建设规划和住宅小区、单位建设规划。车站、医院、学校、商场、图书馆、农贸市场、文化体育场馆、影剧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区、单位应当在公共停车区域合理划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配套建设充电设施。“规定(草案)中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的规定,使得各方职责更加明晰,也有助于各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马立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