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陶涛)4月28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结合近期消费投诉热点以及节假日消费特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五一”假期要注意3个方面的事项,增强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出游、理性购物、文明消费。
购物消费需谨慎,理智消费莫冲动。“五一”假期期间,商家促销手段繁多,面对形式多样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时,首先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尽可能避免在流动摊点或无经营资质的商家处购买商品。其次是避免冲动消费,提防低价促销陷阱。选择预付性消费时,要仔细了解使用范围、期限、功能以及退款条件等信息,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理性消费、按需充值,切勿盲从。在追求低价购物的同时,也要注重商品质量,防范售后服务缺失。
食品安全严防范,旅游出行早规划。节日选择外出旅游的消费者,需提前做好攻略,注意出行安全,要选择有信誉有保障的正规旅行社及线上旅游平台。如网购酒店或者景区门票,要谨记“官方渠道有保障,超低折扣防有诈”。报团出行,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责任划分,权责清晰,遇游乐设施及场地要注意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确保游玩安全。在外就餐时,要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的食品,按照说明保存和食用。还应注意保持好个人卫生,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注意避免疾病交叉感染,特别是老人、儿童要做好防范措施。
消费购物留凭证,如遇纠纷易维权。无论是跟团、自助出行或旅游购物,要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等,留存好有关消费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也可登录市场监管部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途径进行投诉、举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