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检、法三家办案单位的帮助协调下,当事人赔偿了分布在10个省的12位被害人的被骗款项。不得不说,这是一份有温度的判决书,承载了当事人的真诚悔过和公检法三家及律师挽救失足青年的倾力相助。”4月17日,律师马思婷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事情还要从贺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案件说起。27岁的张某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有一段时间,他手头紧,又不好意思张口向家人要生活费。正发愁间,2022年7月的一天,有人通过QQ加了张某为好友。对方称,只要张某提供银行卡帮忙转账,每转10万元就给张某2000元好处费。张某动心了。几天后,张某就去办了一张银行卡,并按照和对方约定的地点,来到贺兰县某加油站,将银行卡交给对方。当天,对方就用张某提供的银行卡转账10万元。至于原本承诺的“好处费”,对方在给张某转了600元后,将张某拉黑删除。
很快,多名被害人在被骗后,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按图索骥,查到了银行卡主人张某,将张某抓获,并取保候审。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受害人共12人,来自陕西、湖北、广东、江苏、云南、贵州等全国十个省份,被骗的理由五花八门,包括快递丢失退赔、推荐购买食品、网络投资、刷单、办信用卡、办网络贷款、谈恋爱转账等。被骗金额从3000多元到3万多元不等。
贺兰县检察院接受检察官提审时,张某悔恨不已,表示认罪认罚。他告诉检察官,自己受过高等教育,却因为一时的手头紧而犯了糊涂,实在不应该,他愿意用自己的工资赔偿12名受害人的损失。从案发到宣判前,张某攒了2年的工资共计15万余元。
2024年1月,检察官邱凌芳和检察官助理陈雨佳开始联系受害人,处理退赔事宜。然而,事情并不那么顺利。
“有的人接通电话后,听说我们是检察院的,以为遇到了骗子,骂我们几句后就挂断了。有的人直接就挂掉了,再打过去就被拉黑了。我们给对方发短信,对方估计是被骗怕了,不信,在信息里骂我们。”4月26日,检察官助理陈雨佳告诉记者。没办法,检察官联系贺兰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分别与被害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取得联系,一一告知情况。就这样,检察官终于与12名受害人取得了联系,通过微信视频,一面与对方确定身份信息,一面与当地派出所核查,经过近半个月的核查,终于完成确认工作。最终,将15万元退赔到位。被害人在收到退赔款后,出具了谅解书,并写了收条,一并寄到了贺兰县检察院。
“这些收条可以作为从轻量刑情节的证据,对张某作出从轻处罚。”检察官邱凌芳说。4月16日,贺兰县法院作出判决,采纳了贺兰县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缓刑,并处罚金5000元。4月26日,判决生效,张某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