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报告经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负责人吴琼、行长周健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国梁、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喜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8-223号)。
3.本报告摘要涉及未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第一章 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宁夏银行(下文称“本公司”“本行”“我行”)
英文全称:BANK OF NINGXIA CO.,LTD.
英文简称:BANK OF NINGXIA
二、企业负责人:吴琼
三、董事会秘书:张雪松
电话:(0951)5058879
传真:(0951)5058860
客服电话:4008096558
电子信箱:dshbgs@bankofnx.com.cn
四、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
邮政编码:750002
五、信息披露方式
本行网站:www.bankofnx.com.cn
刊登年度报告摘要的报刊:《宁夏日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册登记信息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10月14日
开业日期:1998年10月28日
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23年3月24日
注册登记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5521D
七、公司主营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开办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担保;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督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本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九、公司发展战略
2022—2025年规划期内,本行实施“一一三十”总体战略,即“一个主题、一条主线、三大发展战略、十大重点工程”。
一个主题:高质量发展。
一条主线:强基、固本、提质、增效。
三大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零售转型战略、数字化转型战略。
十大重点工程:公司和金融市场业务做强做优工程、普惠金融“三进”工程、不良资产攻坚工程、“一行三地”协调发展工程、公司治理深化完善工程、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升级工程、管理精细化和运营集约化工程、金融科技赋能工程、人才强行工程、党建提升工程。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指标摘要
一、规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监管和财务指标
四、贷款投放
1.贷款按地区划分
(单位:人民币千元)
2.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
(单位:人民币千元)
3.前十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五、资本管理
1.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第三章 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结构 (单位:万股)
二、股东概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2,122户,其中法人股东81户,自然人股东2,041户。
(二)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注:1.报告期内前十大股东持股无变动;2.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宁夏国运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640万股、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702.24万股、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12.218万股,合计持有18,712.38万股、占比为6.45%。
三、股权托管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经2019年4月27日宁夏银行第五届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全部股份已在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集中登记托管。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2023年是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组建后履职首年。两会一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防范风险为要务,找准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实现本行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发力点、支撑点,持续增强战略韧性,以良好的公司治理合力推动全行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二、第七届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
四、变更情况
(一)经监管部门核准,周健鹏自2023年1月17日起任宁夏银行行长、执行董事。
(二)因工作调整,2023年2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向阳不再担任宁夏银行副行长的议案》。
(三)因工作调整,2023年3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黄永革同志不再担任宁夏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四)2023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岳臻煜为宁夏银行副行长的议案》(任职资格待核准)。
(五)因任职年龄届满,根据自治区党委决定,孙剑锋自2023年11月29日起不再担任宁夏银行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六)因任职年龄届满,2024年2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沙建平不再担任宁夏银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以及《关于万亚明不再担任宁夏银行副行长的议案》。
(七)2024年3月8日,宁夏银行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琼为宁夏银行执行董事;同日,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临时会议选举吴琼为宁夏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待核准)。
(八)经监管部门核准,田金华自2024年3月8日起任宁夏银行副行长,不再担任金融市场总监职务。
五、机构及员工情况
全行设分支机构97家,其中总行营业部1家,小企业信贷中心2家,省内分支行82家,省外分行及辖属支行12家。报告期末在岗正式员工2,521人,平均年龄39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6%。
第五章 经营管理
一、经营概况
2023年,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自治区安排部署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释放发展动能。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的支持配合下,经营实力迈上新台阶,报告期末资产、负债、存款规模在宁夏金融机构中均居前列,其中:资产总额2033.45亿元,突破2000亿元,较年初增加186.14亿元;负债总额1890.15亿元,较年初增加181.09亿元;所有者权益143.30亿元,较年初增加5.05亿元;每股净资产4.94元,较年初增加0.18元;全年实现净利润6.03亿元。
二、经营决策体系
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日常经营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受聘于董事会,按照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对总行负责,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三、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
2023年4月14日,宁夏银行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总行召开,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名,代表股份数20.9987亿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开展转股协议存款业务补充宁夏银行资本的议案》。
2023年6月27日,宁夏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在总行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0名,其中有表决权的48名代表21.45亿股、占全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权管理办法》等修正案。
四、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共计120余项。全体董事勤勉尽职,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经验,充分研讨审议了关于公司经营、战略评估、资本补充、风险管理、薪酬方案、并表管理、基本制度、关联交易、高管任免、数字化转型等议题,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专业素质。
五、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以保护本行及本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报告期内,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21项。
六、风险管理
本行已建立了“两会一层”和“三道防线”分工制衡、相互衔接的风险管理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2023年,依据《宁夏银行2022—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着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升级工程实施方案》落地实施,优化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文化和风险管理队伍建设,增强审计监督力度,全面推进风险管理能力优化提升工作。全行整体经营形势持续向好,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夯实,全行经营平稳运行。
七、内部控制评价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等制度规定,本行编制了《宁夏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行内部控制体系、机制较为健全,控制措施执行有效,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八、全面审计
报告期内,开展各类审计项目113项,其中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51项、专项审计30项、内控评价29项、外聘审计3项,审计项目覆盖领域能够满足监管要求及全行经营管理需要,审计价值增值作用显著提升。本行审计部荣获“全区审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持续完善消保审查、投诉处理、个人信息保护、可回溯管理、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内部考核、内部培训和合作机构管理等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无重大消费者投诉事件发生,受理业务投诉同比下降31.07%。
十、信息披露
本行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通过《宁夏日报》和官方网站等披露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度报告,并在官网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董事高管变更、注册资本变更、重大关联交易、权益分派等临时报告事项。
十一、薪酬制度
本行建立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薪酬管理机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可变薪酬、货币化福利和福利性收入,对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员工的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报告期内,董事长、行长等9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宁夏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应发税前薪酬750.6万元(含返还2020—2022年任期激励收入,待清算)。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金融市场总监4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本行员工薪酬制度执行,应发税前薪酬315.9万元(待清算)。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薪酬标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及非国有企业向本行委派的股东董事、股东监事共计领取税前年度薪酬及津贴82万元。
十二、公司章程变动
2023年6月27日,宁夏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901,793,188元,总股本变更为2,901,793,188股;明确董事会、监事会人数;要求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限制其提名或派出的董事在董事会的表决权;以及对大股东权利义务进行完善等29项内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批复同意(宁金复〔2023〕18号)。
第六章 重要事项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无。
二、对外股权投资
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是宁夏银行于2011年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4840万元,本行持股1633.5万股,占比33.75%。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9亿元,负债总额10.1亿元,所有者权益0.8亿元,净利润500万元,各项存款余额9.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5亿元,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三、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事项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关联方2,979户,包括:6户直接关联法人(宁夏兴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2户关联自然人及存在控制关系的913户关联企业,203户本行内部人及1,759户内部人近亲属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36户。
报告期内,本行共办理关联交易78笔,均为授信类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105,465.96万元,签订服务类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1项,为我行与中国民生银行关联方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理财代理销售协议,预估该笔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协议期限为三年。报告期末,有关联交易余额的关联方共600户,关联交易余额合计131,748.29万元,其中:关联法人16户,关联交易余额合计126,560.31万元,关联自然人584户,关联交易余额合计5,187.98万元。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2022年6月21日宁夏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2024年中期报表审阅及年报审计机构,服务期三年,服务费用人民币186万元/年。
第七章 财务报表
资 产 负 债 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 润 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现 金 流 量 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