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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活教材”,抓实警示教育真明纪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系列谈之三

孙莉华

内心明纪并不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是要将纪律规定内化于心、成为思想自觉的具体实在的行为。

“警示教育片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幅幅真实的画面,让我们深受教育、深受触动、深受警醒。这次集中学习,对我们来讲,是一次震撼心灵的思想洗礼。”

“监狱紧闭的铁门、厚实的高墙、肃穆的环境,使大家真切感受到自由的可贵,尤其是犯人痛心疾首的忏悔,使我们真正体会到了‘与其后悔于已然,不如防患于未然’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实实在在落实到行动上。”

随着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全区不少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走进警示教育基地、监管场所、庭审现场,“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大家谈”活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纪律严明、步调一致,是我们党具有强大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要保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同时它又必须建立在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上面。而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党员干部必须通过学习予以增强。从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来看,纪律意识淡薄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当下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也确实存在着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这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聚焦解决这些问题,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认真学纪、准确知纪、内心明纪、严格守纪是层层递进、内在统一的关系,是一个步步进阶的过程。明纪是对学纪、知纪的再提升,这也就意味着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全面准确了解纪律规定,还要在熟悉掌握的基础上,真正把纪律规定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检身自省,真正做纪律上的明白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内心明纪并不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是要将纪律规定内化于心、成为思想自觉的具体实在的行为。因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不能停留于看看、说说、写写,而是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规定,看清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更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用党的纪律规矩“照镜子、正衣冠”,看一看执行中有没有偏差误差,找一找还有哪些做得不到位的,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只有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学在经常,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推动他律向自律转化、自律向自觉升华,才能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有时也需方式方法。注重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就是抓实警示教育真明纪的有益之举,不仅可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更能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努力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党员干部“记在心里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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