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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提示:

若错过路口,请“将错就错”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常宽)5月25日,宁夏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八大队处理一起在高速公路倒车的案件,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严肃处罚教育。

当日16时26分,该大队分控中心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福银高速公路由南向北方向2121km+850m处一辆大货车违法倒车,情况危险。驾驶员杨某发现自己驶错出口后,从匝道倒车,随后打方向从另一出口驶离,因车身较长,挤占了整条行车道和匝道,其身后的车辆纷纷刹车变道。

民警对杨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杨某也认识到了其错过高速出口后选择倒车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高速公路交警提示:驾驶员出发前要提前规划行程路线,若在高速路上错过出口,不能慌张,更不能突然停车、倒车逆行,而是要保持速度继续前行,“将错就错”,行驶到下一个出口后下高速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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