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对2023年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同一议题听取“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专项报告,也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强化刚性监督、依法护航生态立区战略实施的又一生动实践。
宁夏生态环境脆弱,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难度大、周期长,必须敢于动真碰硬采取强有力措施持续刚性监督。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动真格、敢碰硬,实施闭环监督,对影响法律实施、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的典型问题,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重点地区大气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不断解决。
去年9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在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的审议意见中,对加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案件侦办水平、增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判工作质效、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时隔8个多月,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就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再次作专项报告,并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
“人大对交办给‘一府一委两院’的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监督,办理情况未达到要求的继续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实施‘闭环’监督的有力举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办公室主任王学军告诉记者。2023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明确提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认真研究提出审议意见,列出人大监督问题清单,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交由“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提出办理要求;同时建立了审议意见问题清单销号制,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报告同类监督议题,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时,说明审议意见交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或满意度测评,对未完成办理的审议意见继续跟踪办理,持续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真正实现监督环环相扣、全过程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