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刚)6月8日是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我区现存各类不可移动文物3818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13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3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41处。
截至目前,宁夏已建成国有(文化文物)、行业(工业、农业、交通、通信、科技、地质、生态)、非国有博物馆(民营)75家,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2家,二级博物馆4家,三级博物馆5家。全区文物系统馆藏文物27万余件,其中,一级文物367件(组),二、三级文物11256件(组)。
我区现存石窟寺(含摩崖造像、摩崖石刻塔)54处,洞窟数量615个,调查造像数量有1600余尊,其中存在洞窟的石窟寺48处,摩崖造像、摩崖塔或摩崖石刻6处,涉及五市15个县(市、区)。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登记文物点22处。
我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5667项,其中“花儿”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贺兰砚制作技艺、固原砖雕、秦腔等28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4个项目入选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麻编、葫芦烙刻画、刘三朵八宝茶等224个项目被列入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名录。认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2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76名。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2个、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基地2个。
“十四五”以来,我区争取国家文物专项资金2亿多元,实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考古发掘、馆藏文物保护等100多个项目。安排自治区专项资金2319万元,用于长城保护员补助、国有行业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文物征集、部分区保单位本体保护及安全防护、岩画调查等项目。32个建设项目(主要为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被纳入“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实施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13项,出版考古调查研究报告20余部。此外,宁夏充分利用特色文物资源发展旅游业,建成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A级旅游景区38处,占全区A级旅游景区的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