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自治区印发《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 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夏在全国率先开展用水权改革,推动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2021年7月21日,《宁夏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印发,确权有章可循,宁夏第三轮用水权确权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2021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将水资源重新优化分配到各市县,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到县、空间均衡的配水体系,“四水四定”落地宁夏。
2021年12月6日,宁夏首宗地下水用水权交易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交,成为全国工业地下水公共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第一单。
2021年12月28日,《宁夏用水权价值基准(试行)》印发,分水源、分行业确定了我区9项用水权价值基准,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和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提供了标准和底价。
2022年2月21日,《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全面改进和加强用水权改革金融支持和服务。
2022年8月,22个县(市、区)和宁东基地全面完成工农业用水权确权工作,实现用水权“总量管控、定额分配、适宜单元、管理到户”。宁夏用水“有多少汤泡多少馍”的底数已经清晰。
2022年9月23日,《宁夏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印发,标志我区用水权有序入市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2023年11月23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以1800万元的价格,购得四川阿坝州出让的2024—2026年共计1500万立方米黄河用水权,并在中国水权交易所交易成功,成为全国首单跨省区域水权交易。
本报记者 裴云云 整理 制图 狄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