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前不久,有7200只蟾蜍放生于固原市隆德县打食沟水库。而这,是15名非法捕捞、收购者的第二次公益生态修复增殖放流。
为什么是第二次?原来,首次放生时,这些人试图用蝌蚪替代蟾蜍蒙混过关,被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叫停。相比之下,第二次增殖放流中的一个细节颇耐人寻味:他们主动多购买了300只蟾蜍。从企图“李代桃僵”,到主动超额放生,这个积极转变,皆来自思想深处的触动。就像他们自己说的,这两年,看到了家乡山更青、水更绿,今后,绝不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了,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的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对于非法捕捞、收购者,不仅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惩戒与处罚,更是一堂公之于众的生态保护课。
非法捕捞会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这已是常识。作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对中华蟾蜍的大面积捕捞,势必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加剧环境恶化。六盘山地区生态系统本就薄弱,一旦生物链被破坏,害虫将肆无忌惮繁衍,生态平衡也将被无情打破。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谁破坏绿水青山,就应付出沉痛代价。在这起案件中,15名非法捕捞、收购者共涉案蟾蜍数为6920只。相关法律规定,对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的行为,应按损害价值的2至5倍进行赔偿。考虑到这些破坏者多为当地的农民,环保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当地相关部门适时启动公益诉讼,不再“一罚了之”“一判了之”,而是采取公益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的方式代替70万生态补偿金。换言之,就是谁破坏生态,谁负责修复。虽然直接罚款对执法部门来说,更简单易行,但对破坏者而言,未必会长记性。反之,购买蟾蜍放生,麻烦又耗时,还可能持续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生态修复的效果,经由这样的惩罚和反复两次的“敲打”,违法者怕是再也不敢动非法捕捞的歪念头,也让他们真切感受了一把生态环境修复的艰辛与不易,意识到了保护环境的无比重要性。这样的惩戒,才是真正达到了“戒”的作用。
保护生态环境容不得半点马虎,更造不得一点儿假!当地相关部门用较真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工作,生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没有较真的态度,就不会叫停首次放生,也不会有第二次放生;没有做大量的功课,破坏者也不会转变思想,主动多买300只蟾蜍——这样的处理判罚方式值得点赞,也带给我们更多启示:多一份责任、多一些耐心、多一点较真,勤向细节发力,精雕细琢、精耕细作、精益求精,才能积微成著,让工作出新出彩。生态保护是这样,其他工作又何尝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