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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行大中型车辆登记业务下放

已受理业务1.88万笔 为群众节省150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 陈思)“以前办理这项业务要去中卫市车管所,有时候一天还办不完,现在不仅在海兴分所就能办,而且一天内就办完了。”7月中旬,在海原县车管所海兴分所,来自李旺的大货车车主杨万福顺利为家里更换的第三辆大货车办理了新车登记注册业务。近年来,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全方位“下放业务、外放服务、开放空间”,向县级车管所延伸下放大货车注册登记业务和转移登记业务,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放管服”改革便民成果。

“海原县作为全区的货运大县,共有货运企业97家、运行货运车辆13553辆,其中重型货车5646辆。”海原县车管所所长孙倩介绍,近期每天到海兴分所办理新车登记注册业务的大货车有40辆到50辆,高峰期能达到60辆。过去,受办理权限的制约,海原县海兴开发区的大货车新车注册和转移登记业务要前往170多公里外的中卫市车管所办理。“以前办理这两项业务不仅车主要去,大货车也得开过去,油费、过路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遇到办理高峰期排队等候,住宿、吃饭又是一笔花销,平均每次得花费1500元左右,群众都希望能在当地办理这两项业务。”孙倩说。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大中型车辆登记业务下放后,在海兴车管分所办理大车入户从查验预录入到登记注册选号,半小时内就可以办结,真正实现了车辆线上检测、查验、登记上牌“一站式”服务,每年可为群众节省800多万元。截至目前,海兴车管分所共办理大型机动车新车注册业务4600多笔。

据了解,面对群众对公安交管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2023年6月30日,宁夏公安交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灵武市车管所、平罗县车管所、海原县车管所、中宁县车管所延伸下放大货车注册登记业务,在平罗县、盐池县车管所试点下放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业务。“要求指导承办业务的县级车管所加强业务培训,合理规划布建查验区,改造查验通道,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在家门口办理大货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更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全区已下放大货车业务的县级车管所共受理大型机动车注册、转移、抵押等业务共1.88万笔,据估算为群众节省办事成本1500余万元,既缩短了服务距离,又降低了办事成本,切实解决了群众往返跑路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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