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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人民陪审员的成长之路

本报记者 马 忠 实习生 何思雨

赵斌是盐池县司法局高沙窝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2022年3月,经推荐被任命为盐池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近年来,赵斌参与陪审的民事案件有100余件。“人民陪审员,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赵斌说。

第一次参加合议庭合议时,赵斌想表达自己的见解,但又担心不恰当。合议庭审判长这样对他说:“你们的观点很重要,往往代表了老百姓的视角,对于维护司法公正非常有意义和价值。”这句话让赵斌备受鼓舞,也更加了解人民陪审员代表基层民众的视角,应充分发挥作用。

2022年5月7日,原告温某起诉至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沙窝法庭,要求被告吴某返还由其代养的羊只。此案中,原、被告双方本系亲家,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法官决定邀请赵斌参与此案的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赵斌根据自己擅长的领域给出了专业意见。双方针对羊只的数量、种类、交付方式及饲养羊只的人工费等,经过前后2次调解,最终在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于2022年7月16日前返还原告温某大羊(绵羊)22只、羊羔(绵羊)4只;原告温某支付被告吴某饲养羊只人工费及饲料费6500元,被告吴某返还羊只时,原告温某向被告吴某即时支付。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双方成功交付了羊只。此案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使得此案顺利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调解中,如果不熟悉群众语言、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平日里,法官遇到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知道赵斌熟悉当地的情况,经常联系赵斌参与案件的调解,他总能第一时间赶到法庭,参与案件调解,并能够协助法官成功调解案件。

张某因徐某借款多年未还一事诉讼到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沙窝法庭,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借款金额较小、事实清楚,张某已经年近八旬且疾病缠身,为了尽快解决此案,将此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委派给赵斌调解此案。次日,赵斌依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并于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赵斌建议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能够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最终该纠纷用时3日化解。今年以来,赵斌协助调解矛盾纠纷15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每次陪审都是一次成长和学习,对人民陪审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赵斌说,一次次参与审理的案件经历,让他更加感受到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今后将持续守住初心,坚定地做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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