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涛 实习生 何思雨)8月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别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签订了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五部门将在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强化信息通报、协同污染处置等方面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签订标志着我区突发环境事件跨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正式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的协同合作机制,建立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应急响应体系,为全区合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全区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危害,保障全区范围内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助于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