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公司渡过了难关。”近日,一名民营企业代表来到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给驻所检察人员送来一面写有“履职尽责公正司法,情系企业排忧解难”字样的锦旗,对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为企解困表示感谢。
不久前,一家企业负责人来到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向该院第二检察部提交一份申请。里面载明:“金某,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在收监执行期间,由于未能及时办理工作交接,项目目前进入收尾阶段,因金某执行拘役,无法签字完成竣工验收,导致无法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恳请驻所检察室帮助办理请假事宜。”检察官收到申请后,对金某进行提审谈话。得知公司近况后,金某懊悔不已,当面向驻所检察干警提出请求,希望能请假帮助公司渡过难关。
根据法律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在前期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检察官办案团队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看守所对拘役人员请假审批的难点,共同协商讨论对策。同时,办案团队深入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调阅核实金某拘役服刑期间的表现,听取看守所方面意见,并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领导汇报,面对面接访,倾听拘役人员诉求,推动由上到下解决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执法建议和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拘役罪犯既能回得去,又能管得住。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银川市看守所经银川市公安局批准后,决定允许金某请假2日处理相关事宜。处理完公司事务后,金某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返回看守所继续服刑。
(于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