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有感有效是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基本要求。聚焦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这个新时代“考题”,宁夏该如何“布局”“落子”,努力交出令人民满意的新答卷?9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
日前,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区各市、县(区)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听取了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五市有关工作汇报,全面了解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至今,全区已连续41年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市、区),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各级政府以加快建设示范区为牵引,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社会基础、治理基础,民族工作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调研报告中提出,各级政府要以“示范区”标准“布局”“落子”,聚焦发力,以创新的思维、领跑的担当、示范的责任,来答好这道新时代“考题”。要以有形之载体为依托、有感之举措为关键、有效之结果为标尺,通过大量“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把民族团结各项工作谋深抓实做细,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水平。
“要以更具时代感、人情味、烟火气的传播方式,用群众看得见的东西、听得懂的语言和感受得到的情感,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共情视角,把铸牢宣讲体系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切身感受连接起来,使各族群众深刻体会到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成员是‘互补共生、互助共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不断夯实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审议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把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充分释放铸牢工作与全业态融合发展的红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