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娟)10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自治区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创新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长效机制,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
方案提出,要增强电动自行车合规产品供给能力,加大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供应力度,方便消费者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按照“交一购一”的原则,每名消费者交回个人老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可换购1辆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补贴标准为最终售价的20%,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标的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方案明确要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摸清全区电动自行车市场底数,依法查处线上线下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要加强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理,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商家负责回收,直接交具有正规资质的拆解企业进行处理,消费者交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且包含车用蓄电池,严禁销售商家私自拆解电动自行车或翻新流入二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