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锦)10月1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台推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深化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加快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优化总量控制指标调配、整合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等10条措施,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百日攻坚战”,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区将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能源保供等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明确专人跟踪服务,提前介入项目环评编制,促进环评审批进程。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落实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报告表“打捆”审批、简化报告书(表)内容等“三个一批”环评改革试点政策。在葡萄酒、乳制品制造、通用装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4类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试点,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鼓励各市、县(区)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服饰业、制鞋业、印刷业、加油加气站、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锅炉等建设项目参照开展“两证审批合一”试点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全区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整合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有效杜绝选择性检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