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宁夏将“试管婴儿”费用纳入医保,这样的利好政策让很多“盼子心切”的小家庭看到了希望,减轻了有需求群体的经济负担。而这一政策落地的背后,是一个代表建议为民发声、人大和政府高效办理的暖心故事。
在今年召开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顾洁等7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建议提出:医保报销在立足“保基本”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将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早在2023年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顾洁就提出建议:“‘二孩’‘三孩’政策实行这几年,出生人口不仅没有上升,反而呈下降趋势。这其中,尽管有些群众属于不愿生,但也有不少群众属于‘想生却生不了’。如能逐步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实施辅助助孕医保报销制度,将大大减少因不孕不育症治疗给患者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对‘失独家庭’实施辅助相关技术的医疗保障,可满足其再生育的需求,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建议提出后,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今年,该建议被列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之一。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多次与顾洁代表和自治区医保局沟通联系,研究提出了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高质高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按时完成,并会同自治区卫健委先后到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宁医大总院开展了辅助生殖技术开展、项目价格、纳入医保等方面的工作调研,准确掌握我区辅助生殖技术开展情况。
据了解,目前,我区经国家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机构共3家,分别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和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共有专业技术人员90余人,其中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家机构生殖中心年门诊量均已达9万人次。
针对我区现行的辅助生殖类价格项目存在项目拆分过细、与技术细节绑定较多等问题,自治区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通过组织专班详细测算、广泛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步骤,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原有30项辅助生殖项目整合为12项,将原辅助生殖项目自主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核定了项目价格,形成导向明确、边界清晰、内涵科学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9月23日,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于10月15日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该通知明确提出:将“取卵术”等1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和3个加收项目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还新增了“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慢特病病种。该病种起付标准、报销比例遵照我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执行,不设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其中,职工医保可报销相关项目的75%,居民医保可报销相关项目的60%。得知这一政策落地后,顾洁表示,目前出台的这一政策,将全区所有参保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这将大大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让更多家庭能够承担做试管婴儿的相关费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公立医院做辅助生殖单周期(即从取卵、受精到移植入子宫一次流程)需花费3万至5万元,许多患者往往需要进行多个周期才能受孕成功,费用多达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将辅助生殖门诊纳入医保,无疑是一项顺应民心、惠及民生的好政策。“该政策出台后,将进一步优化我区生育支持政策,减轻参保群众相关生育医疗费用负担,随着政策的实施,将会有更多的家庭受益,享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提高生育率,促进人口结构的优化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