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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燃气相关产品

我区5家经营户被罚

本报讯 (记者 陶涛)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我区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灶、管、阀、气”等燃气相关产品,有效防范化解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该厅日前公布5起燃气相关产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1月3日,永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永宁县望远镇星速电器经销部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燃气灶具销售区发现4台“帅康”嵌入式燃气灶的执行标准不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410-2020,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灶违法行为。永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4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罚款6999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7月30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依法对平罗县宏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抽检。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9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告知检验结果和复检相关事宜。当天,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并作出没收不合格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2个,罚没款188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燃气相关产品质量违法案例还有:海原县老城区长虹家用电器商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平罗县姚伏镇凯杰田园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灶具案;固原强力燃气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燃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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