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陵彬)11月28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在银川召开。
根据决定,建议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有10项。其中重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2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补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