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案例】
“姊妹们,当我们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以前,我总认为遭受家暴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无法给别人说,更不知道报警求助,现在我知道了遭受家庭暴力该怎么维权了”……日前,面对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红寺堡派出所民警开展普法宣传时,曾饱受过家庭暴力侵害的晓萍(化名)大胆说出了心里话。
发生在晓萍身上的家暴起因都是家庭琐事。今年4月6日,晓萍在家中被丈夫马某殴打,民警对马某批评教育后进行治安调解,并向马某下发《家庭暴力告诫书》;次日,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晓萍用刀具将自己胳膊轻微划伤,民警再次进行调解劝导。直至4月21日,当马某再次对晓萍实施殴打后,民警立即立案,依法对马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使矛盾纠纷从根源化解,5月8日,红寺堡派出所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司法局、法院、律师事务所展开联调联处,解决了晓萍和马某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困扰双方的问题,为该起婚姻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及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的观念逐渐得到接受和认同。但仍有群众对家庭暴力存在错误认识,一些受害者受‘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的影响,不敢或不愿向外界求助,导致家庭暴力无法被及时发现、及早干预。”红寺堡派出所所长王占新说。
【法律解读】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针对家庭婚恋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我们探索形成了‘排查收集、汇总评估、调查调处、定级分流、跟踪问效’调处机制,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家庭婚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过程,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王占新说。
“面对家暴,请大家勇敢说‘不’。”王占新提醒,遭遇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一定要选择报警。同时,遇到家庭暴力不要慌,要收集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当事人不再沉默,才能让家庭暴力‘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