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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发出首张生态补偿类国有林票

本报讯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黄英)12月4日,灵武市举行生态补偿类国有林票发放仪式,宁夏辉航农林牧专业合作社拿到了编号为YCGYLP-GM7001的灵武市首张生态补偿类国有林票,面积4.9575亩,交易金额3.72万元。

今年3月,宁夏辉航农林牧专业合作社在崇兴镇海子村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采挖移植林木,改变林地用途4.9575亩,被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林地原状。后经充分协商,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与宁夏辉航农林牧专业合作社签订《国有林票交易协议》,由违法主体购买国有林票进行生态补偿,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代为履行植被恢复义务。协议签订后,合作社线上提出申请并完成缴费,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按程序严格审核并于公示期满后制发林票。合作社购买林票后不享有林地、林木权利,仅作为置换履行该项植被恢复义务的有效凭据。

此次依托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完成灵武市首笔生态补偿类国有林票交易,不仅有效解决了林业行政处罚中植被恢复困难、恢复效果不佳、涉林案件结案时间长的问题,还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实现了林草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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