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好抓实“三个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部署,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案件质效优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执行检察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紧密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突出案件规范管理,注重案件反向审视。进一步细化检察委员会、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务督察等部门职责,聚焦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管理好每一个案件上。以制度优化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增强监督刚性、强化“三个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等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存在的监督意见不采纳、跟进监督和研判不够充分等问题,促进案件管理模式和流程更顺畅、案件处理程序和机制更健全、司法责任制落实更全面更准确、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更规范,为提升案件质效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办法的制定出台为契机,紧紧围绕一体抓好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强化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实现“刑事执行检察产品”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张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