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民李女士:孩子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时被同学绊倒摔伤,我能向对方索赔吗?
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燕青:如果对方是故意的,则可以索赔。篮球运动属于自甘风险运动,所谓自甘风险的运动是指受害人自愿参加的、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实践中,对于文体活动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采取的判断标准为是否具有违反体育规则的情形,因此不能仅以是否有受伤来判断对方应不应当予以赔偿。 (跑腿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