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锦)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该厅日前编制印发2024年自治区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年报显示,随着我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全区机动车污染排放量总体下降,其中,2023年全区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由高到低分别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较上年分别下降10.9%、25.2%、6.5%、3.8%和23.6%。
年报对2023年全区在用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等进行了较全面的统计分析,为做好全区移动源排放环境管理,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提供了数据支撑。根据统计,2023年全区机动车保有量为230万辆,汽车占机动车总量的91.57%,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总量的2.54%。其中,银川市汽车保有量仍居全区最高,为132.5万辆,是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的94个城市之一。
从污染排放贡献来看,按燃料类型划分,柴油车是全区机动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主要来源,占比分别为82.8%和100.0%;汽油车是全区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排放主要来源,占比分别为93.2%、84.68%和94.48%;按机动车类型划分,汽车是全区机动车主要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贡献率在95.60%至99.30%之间,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量占比在0.29%至4.31%,虽然摩托车比例相对较低,但随着近年来摩托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全区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量出现较大增幅。
此次,年报新增了2023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其中,装载机污染物排放占比最高,在53%左右;其次是挖掘机、叉车、压路机、推土机,排放平均占比分别为28%、8.6%、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