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适清)“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处置不当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建议加强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工作。”1月21日,自治区人大代表曹梅说。
曹梅调研发现,当前公众对过期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回收意识,随意丢弃现象屡见不鲜。与此同时,由于回收机制不健全、回收渠道不畅,过期药品难以得到有效处理。“过期药品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以假药劣药的形式再度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同时,过期药品的不当处置还会导致药物进入地下水、土壤,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生态平衡。”
曹梅建议,制定出台有关过期药品回收处理专项法规,明确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程序和标准,对药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建立由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社区等多部门组成的多元回收网络,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或回收点,制定药品回收激励机制,提高公众回收积极性;将过期药品回收与预防接种等工作相结合,提高回收效率;通过公益广告、媒体报道、社区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回收药品的分类、保管和处理宣教,指导居民合理购药、避免盲目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