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报告经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吴琼、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行长倪国梁、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喜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432号)。
3.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第一章 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宁夏银行(下文称“本公司”“本行”“我行”)
英文全称:BANK OF NINGXIA CO.,LTD.
英文简称:BANK OF NINGXIA
二、法定代表人:吴 琼
三、董事会秘书:张雪松
电话:(0951)5058879
传真:(0951)5058860
客服电话:4008096558
电子信箱:dshbgs@bankofnx.com.cn
四、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
邮政编码:750002
五、信息披露方式
本行网站:www.bankofnx.com.cn
刊登年度报告摘要的报刊:《宁夏日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册登记信息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10月14日
开业日期:1998年10月28日
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24年8月2日
注册登记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5521D
七、公司主营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开办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担保;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督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本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九、公司发展战略
2022—2025年规划期内,本行实施“一一三十”总体战略,即“一个主题、一条主线、三大发展战略、十大重点工程”。
一个主题:高质量发展。
一条主线:强基、固本、提质、增效。
三大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零售转型战略、数字化转型战略。
十大重点工程:公司和金融市场业务做强做优工程、普惠金融“三进”工程、不良资产攻坚工程、“一行三地”协调发展工程、公司治理深化完善工程、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升级工程、管理精细化和运营集约化工程、金融科技赋能工程、人才强行工程、党建提升工程。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指标摘要
一、规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监管和财务指标
四、贷款业务
1.贷款按地区划分
(单位:人民币千元)
2.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
(单位:人民币千元)
3.贷款投放前十位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五、资本管理
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单位:万元)
注:资本充足率指标,2024年末数据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计算,2023年末数据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监管规定计算。
第三章 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结构 (单位:万股)
二、股东概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2,120户,其中法人股东79户,自然人股东2,041户。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注:1.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宁夏国运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640万股、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702.24万股、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12.218万股,合计持有18,712.38万股、占比为6.45%。2.2024年11月,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名下股份(截至年报披露日,股权转让程序正在推进中)。
三、股权托管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经2019年4月27日宁夏银行第五届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全部股份已在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集中登记托管。
第四章 董监高及机构设置
本行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防范风险为要务,找准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实现本行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发力点、支撑点,持续增强战略韧性,以良好的公司治理合力推动全行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截至年报披露日,在行任职的董监高成员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二、第七届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
四、变更情况
(一)2024年1月31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决定吴琼任宁夏银行党委书记,提名为董事长人选。2024年3月8日,宁夏银行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琼为宁夏银行董事,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临时会议选举吴琼为宁夏银行董事长。上述任职资格于2024年7月获监管部门核准。
(二)因任职年龄届满,经2024年2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沙建平不再担任宁夏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万亚明不再担任宁夏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三)经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监管部门核准,田金华自2024年3月起任宁夏银行副行长,不再担任宁夏银行金融市场总监。
(四)2024年4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决定,任媛任宁夏银行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宁夏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
(五)因工作调整,经2024年5月31日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张侃不再担任宁夏银行董事。
(六)经2024年6月21日宁夏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经监管部门核准,董学荣自2024年12月起任宁夏银行董事。
(七)经2024年11月1日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监管部门核准,韩睿自2025年1月起任宁夏银行副行长。
(八)2024年11月1日,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聘任郭海龙为副行长(待核准)。
(九)因工作调整,经2024年12月27日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临时会议审议,钱自强不再担任宁夏银行董事。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邵国勇为宁夏银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因工作调整,经2025年2月11日宁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周健鹏不再担任宁夏银行执行董事、行长。
五、机构及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全行设分支机构100家,其中:总行营业部1家、小企业信贷中心2家、省内分支行85家、省外分行及辖属支行12家。全行在岗正式员工2,592人,平均年龄39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6.73%。
第五章 经营管理
一、经营概况及管理架构
2024年,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自治区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释放发展动能。2024年首次跻身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榜单前500强,主体信用评级AA+,经营实力迈上新台阶。报告期末,资产、负债、存款规模在宁夏金融机构中均居前列,其中:资产总额2,070.61亿元、比年初增加37.16亿元,负债总额1,920.09亿元、比年初增加29.95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6.37亿元。
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日常经营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受聘于董事会,按照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对总行负责,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二、股东大会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获得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充分行使权利。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有效地保证了股东大会的规范性和合规性,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三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选举、权益分派方案、财务预算方案、村镇银行吸收合并,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监事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议案。
三、董事会
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报告期内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通报共计124项。全体董事勤勉尽职,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经验,充分研讨审议了关于公司经营、战略评估、风险管理、权益分派、薪酬方案、基本制度、关联交易、村镇银行吸收合并、董事高管任免等事项,体现了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
四、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以保护本行及本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报告期内,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通报共计20项。
五、风险管理
本行已建立了“两会一层”和“三道防线”分工制衡、相互衔接的风险管理架构和内部管控体系。2024年,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推动“1+10+N”方案落地见效,完善风险识别和预警体系,开展信贷资产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内控合规排雷提升行动,优化风险经理派驻制度,各类别风险整体稳定可控,实现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持续“双降”。
六、内部控制评价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等制度规定,本行编制了《宁夏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行内部控制体系、机制较为健全,控制措施执行有效,评价发现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未发现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存在重要或重大缺陷。
七、全面审计
报告期内,开展各类审计项目101项,其中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50项、专项审计30项、内控评价19项、外聘审计2项,形成审计报告87份,提出审计建议154条,审计项目覆盖领域能够满足全行经营管理需要和监管要求。
八、金融标准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本行从内部治理、标准实施、数据融合以及特殊群体服务等方面积极推进金融标准化实施应用。修订内规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健全金融标准化工作考核机制,制定本行《企业级标准体系》《数字函证银行应用数据规范》《数字函证金融应用安全规范》,积极开展金融标准化宣传工作,加强金融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持续完善消保审查、投诉处理、个人信息保护、可回溯管理、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内部考核、内部培训和合作机构管理等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无重大消费投诉事件发生。
十、信息披露
本行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通过《宁夏日报》和官方网站等披露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并在官网发布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董事高管变更、关联交易、权益分派等临时报告事项。
十一、薪酬管理
本行建立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薪酬管理机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可变薪酬、货币化福利和福利性收入;对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员工的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期限为3年。报告期内,董事长、行长等11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宁夏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应发税前薪酬652.8万元(含返还2020—2022年任期激励收入,待清算);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等3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本行高管薪酬考核办法和员工薪酬制度执行,应发税前薪酬236.4万元(待清算)。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薪酬标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及非国有企业向本行委派的股东董事、股东监事报告期内领取税前年度薪酬及津贴共计82万元。
第六章 重要事项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无。
二、附属机构吸收合并事项
本行于2011年发起设立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村镇银行注册资本4,840万元(本行持股1,633.5万股、占比33.75%),资本充足率11.88%,杠杆率6.75%,贷款拨备率3.37%,流动性比例209.24%,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2024年,本行积极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村镇银行改革的总体安排,全力推进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吸收合并工作,并于11月24日顺利完成股权收购及吸收合并工作。改革期内,本行多次赴村镇银行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与村镇银行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座谈了解实际情况,同时持续强化风险防范,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和过渡期业务管控方案,确保了人员顺利安置、业务平稳承接。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关联方3,363户,包括5户直接关联法人及其73户关联自然人及存在控制关系的946户关联企业,241户本行内部人及2,052户内部人近亲属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46户。全年办理授信类关联交易48笔,交易金额合计96,595.99万元。我行与关联方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服务类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项下共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284.07元,均为我行代理销售理财服务费。报告期末,在本行有关联交易余额的关联方共680户,关联交易余额合计116,518.39万元,其中,关联法人14户、关联交易余额合计111,077.45万元,关联自然人666户、关联交易余额合计5,440.94万元。
第七章 财务报表
资 产 负 债 表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 润 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现 金 流 量 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