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宁夏日报刊发《污水倒灌两次致3万余元损失 兴庆区海宝西区一业主维权遇困》一文,报道了银川市兴庆区海宝西区一楼业主师先生家地板、墙面等两次被污水淹损。5月23日,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新民社区组织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第4次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据介绍,发生污水倒灌后,师先生除了联系物业公司处理被堵塞的管道,还向新民社区说明两次倒灌所造成的损失,请求街道和社区帮忙处理。新民社区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小区了解情况,初步掌握污水倒灌的原因及涉事各方情况,了解其诉求,并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并未就如何赔偿、赔偿金额等达成一致意见。5月23日,社区再次召集业主、物业公司以及街道、司法所等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兴庆区人民法院法官张丽听取双方各自陈述和诉求后,与当事人进行单独沟通和释法说理,结合实际情况从情理和法理角度为双方分析当下最优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免除师先生家8年物业费共计8264元,并承诺在1个月后完成污水管道的改造。师先生同意物业的这一补偿方案。
天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颖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业主应当积极维护专有管道,例如每半年检查户内管道是否老化、渗漏,安装过滤网拦截头发、食物残渣,禁止将油脂、装修废料倒入下水道等。同时,物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公共管道,每季度清理化粪池、主排污管,对老旧小区管道建立“风险清单”,申请维修基金进行改造。唯有各方恪守法律、理性担责,才能避免“小堵塞”演变为“大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