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化技术浪潮席卷全球,数字中国建设加速推进,数字法治体系构建成为当前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热点领域。高校法学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亟须回应社会需求,培养兼具法律素养和数字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新文科建设理念强调打破学科壁垒、强化技术赋能,推动人文社科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为法学教育提供了全新的范式思考。以此为视角分析数字法学人才的培养实践,以期为高等教育重构法学教育范式、实现自我革新提供可行的思路和方案。
构建“技术+法律+人文”交叉融合的课程矩阵。增设数字技术相关课程。数字法学人才培养的核心在于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法学教育,可从基础理论、技术应用、前沿探索三个方面展开。基础理论。在基础理论教学阶段,可以开设基础必修课,为法学专业学生讲解数字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及其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场景,帮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技术,并思考如何将技术应用于解决法律问题。技术应用。在技术应用阶段,可以设计相关的技术应用实践课程,教师在课堂上结合基础编程语言和可视化工具,指导学生用真实数据模拟法律事务操作,强化数字法学人才的实践能力。前沿探索。完成上述基本课程之后,还可为有能力、有兴趣的学生增设更高层级的选修课程,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进一步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加强跨学科课程融合设计。培养数字法学人才需突破传统法学学科的边界,加强跨学科课程融合设计。推动法学与理工科的深度融合。法学院可联合计算机学院、数据科学学院等理工科专业院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跨学科课程,课程内容可以涵盖技术原理、法律规范及伦理考量等跨学科知识,课堂上通过项目式学习方式提升学生跨学科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法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跨学科课程的融合设计除了要与理工科专业融合外,也不能忽视社会科学。法学与众多社会科学专业有诸多联系,可以与社会学、经济学开展交叉培养计划,开设“数字社会学与法律”“数字经济法”等课程,培养学生从多角度审视数字法律问题的思维能力。
构建“虚实结合”的实践育人体系。建立数字法学实验室。数字法学实验室作为培养数字法学人才实践能力的核心载体,需具备技术仿真、案例模拟、创新研发三大功能。技术仿真。各高校应当为数字法学人才的培养配备基本的数字化技术平台,以便教师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借助技术仿真数据为学生创造所需的各类实务场景。案例模拟。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设计合理的案例模拟环节,让学生在虚拟世界中亲身体验完成课堂任务,加深对于数字化技术的认知和掌握。创新研发。教师在开展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应当积极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学生开展技术创新与法律交叉研究,培养社会需要的数字法学人才。
升级传统实践教学。教师应在数字化技术和工具的支持下,升级传统实践教学模式,在提升学生专业素养的同时,培养其数字化素养。例如,将传统模拟法庭升级为数字模拟法庭,在课堂上通过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案例教学,模拟电商平台数据爬取争议,引导学生掌握电子数据取证流程等技术操作,并结合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组织学生展开辩论交流。
构建多元化实践平台。高校应当积极与司法机关、科技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建数字法学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实践平台,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例如,与公安部门合作开发实训项目,为学生参与涉网犯罪数据建模提供机会;与腾讯、阿里巴巴等企业建立合作,由企业面向学生开放数据治理专项实习岗位。
打造“技术+实务+教学”三位一体的师资队伍。引进具有数字技术背景的教师。各高校应当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数字法学人才的培养制定专项教师引才计划,重点引进兼具法学与数字技术双重背景的复合型教师。设立数字法学特聘教授岗位。发布引才公告,诚聘具有计算机科学、数据科学博士学位,且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为学生讲授理论知识,提升数字法学人才培养教师团队的专业化程度。建立产业教授制度。除了引进理论人才,还可以聘请合作企业的法务总监、技术专家担任学院的兼职教师,为学生分享工作经验,为其之后走上工作岗位积累经验。
提升现有教师数字素养。针对现有的法学专业教师,制定专项培训计划,依计划对其展开分层分类培训。基础培训。面向全体法学专业教师开设数字化技术基础理论课程,帮助其掌握基础数字化知识和基础数字化教学工具的使用流程。进阶培训。对于骨干教师,携手区域兄弟院校,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开办专项研修班,由各校相关专业专家、学者联合授课,通过系统教学帮助骨干教师掌握数字法学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与技术应用。实践锻炼。对于青年教师,除了开展基础培训和进阶培训之外,学院还可依托学校与相关单位、企业的合作关系,定期选派其开展研学之旅,通过观摩学习、亲身参与的方式,进一步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数字素养。
建立激励机制。就数字法学教学创新成果设立专门奖项,定期评选在数字法学教学实践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并予以表彰和嘉奖,将数字法学研究和教学成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职称评审标准,激发教师不断提升数字素养和数字法学人才培养能力。
(作者单位: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