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民张先生咨询:我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一台标称“全新未拆封”的电脑,支付4500元后,收到的却是明显使用过的旧机。卖家拒绝退货并将我拉黑,平台客服则以“二手商品概不负责”为由不予处理,该怎么维权?
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微回复:根据相关法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三。卖家将二手商品虚假标注为“全新”,已构成消费欺诈。张先生有权要求退还4500元货款,并主张13500元赔偿。此外,平台若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张先生维权时,可要求平台披露经营者信息并介入调解,也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重点注明“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并将平台与经营者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连带责任。 (跑腿记者 马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