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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服务质效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王林伶

经济发展的动力在于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创造财富的不竭源泉,也是提供税收的主要来源,亿万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力量。2025年自治区两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对开展“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奋力打好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攻坚战作出了具体安排。我们要深刻认识市场主体对稳增长促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多措并举优化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以市场主体“青山常在”推动实现经济发展生机盎然。

市场主体是稳增长促发展的核心支撑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根基所在,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我国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为市场主体。也就是说,凡从事生产和交换具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都可以称为市场主体,即市场主体覆盖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内的所有经济体,是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稳市场就是稳市场主体,也是稳社会生产力。市场主体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就业稳定大局,当前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底气、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市场主体的生存状态、活力大小,直接决定着国民经济的整体健康状况、运行的稳定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只有市场主体充满活力,才能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从而带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质量的提升。同时,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在“四稳”中稳就业排在第一位,稳就业的基础和前提,又在于稳市场主体。其内在逻辑为,只有稳住了市场主体,才能稳住就业,只要稳住了就业,也就稳住了基本民生,进而稳住了经济基本盘。

今年以来,市场主体普遍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影响较大。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市场主体始终是经济稳定的核心支撑。如何助力市场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成为当前稳住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要通过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服务质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发展积蓄强大动能。

以优化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

以政策稳预期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切的问题,释放清晰稳定的政策信号,提升市场主体对政策的知晓度、享受政策的便利性,提高政策的可预期性,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快落实落细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完善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推送。各部门应协同合作,打破信息孤岛,通过一站式平台及时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二是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加强政策研究储备,完善政策工具箱,根据形势变化和实体经济需要,适时出台接续政策。三是政策制定部门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如政策宣讲会、线上直播解读、印发政策手册等,详细解读政策内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流程,确保市场主体能够准确理解并充分利用政策支持,使政策可见度、及时性、到达性不断提高。四是抓紧落实已出台政策,大力推行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真正打通惠企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受理企业诉求,健全接诉即办、联动协办的企业诉求响应机制,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为市场主体创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以减税降费送达“真金白银”,以融资支持降下“及时雨”。相对于其他惠企政策,减税降费是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举措。当前要聚焦广大市场主体需求,帮助外贸企业积极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通过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出口企业规避风险,扩大服务产品“出海”,及时解决困难问题。一是以“政策+活动”双轮驱动,推动“三增三减”落地见效。即政府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支持、保险机构增加内贸保险支持,减免困难企业的房屋租金、展会费用减免、流量费减免,将“真金白银”送达到位。二是要把融资支持“及时雨”下到位。金融机构要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工具,继续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落实“无还本续贷”等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要加大对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做好“两新”“两重”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监督和指导,对外贸依存度高、暂时遇到困难、产品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保障合理融资需求,营造良好融资生态。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商环境犹如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的肥沃土壤,市场主体是其中的繁茂树木,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经济效率与动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一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律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最根本的保障。适时出台宁夏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从法律层面规范明晰各方权责,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为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重在破除隐性壁垒,及时清理废止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三是健全防范化解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长效机制,加大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审计和问责力度。要把拖欠企业账款全部纳入解决“经营难”问题方案之中,清理政府在企业发展中不守合同、拖欠欠款等行为,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四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切实解决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滥用执法权等问题,探索通过在线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有事快办、无事不扰等柔性服务,“无事不扰”不等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实行动态管理、精准管理、有效管理。

(作者单位:宁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宁夏社会科学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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