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实施意见》,从筑牢思想根基、深耕银川实践、建强人才队伍、强化责任落实四个方面,系统规划了构建具有银川检察特色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方法和路径。
实施意见确立了构建体系的政治根基与战略方向。强化理论指引,系统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内在合理性与显著优越性。明确主体责任,将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确立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党组统筹—专班推进—全员参与”研究机制,强化检察理论研究的使命担当。
实施意见聚焦银川实践的创新突破与特色产出。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银川重大需求,开展跨学科实践研究。创新监督范式,针对“四大检察”中类案监督难、市域治理协同弱等痛点,研发“司法规律+银川特色”的监督模型与智能规则库。全面落实最高检及自治区74项改革任务,提炼“银川经验”纳入自主知识体系,推动理论制度双向转化。
实施意见强调机制创新的硬核支撑与效能转化。推行“检察长领题、骨干攻坚、专家评审、实践检验”闭环机制,实现“研—用—优”全生命周期管理。联合宁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共建“黄河生态检察研究基地”,深化检校合作、博士智库等载体。强化数字赋能引擎,构建“业务流+数据流+技术流”融合模型,研发线索挖掘、类案监督等智能工具。畅通成果转化通道,通过《人民检察》等高层次平台推广研究成果,年内推动3—5项理论创新转化为办案指引、培训教材。
实施意见突出组织保障的刚性落实与长效驱动。设立理论研究专项资金,开放检察数据库,保障学术交流、调研考察年度全覆盖。建立“理论研究人才库”,将成果转化实效作为干部晋升核心指标,推行院领导牵头重大课题制。培育创新生态圈,开展“年度十大创新成果”评选,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示范点,营造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李旭 郝雅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