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市民孙先生咨询: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否等于对违法行为进行豁免?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答复:法定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据相关规定,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时作出的终止诉讼决定。该制度适用于七种法定情形,包括无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超过追诉时效等。
不起诉权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审前程序过滤、人权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核心功能,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作用。但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为了给予违法人员改过自新的机会,绝非对违法行为的“豁免证书”,行为性质的法律定性不容置疑。 (跑腿记者 杨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