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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健身团的 “变味”隐忧

本报记者 张 涛 智 慧 实习生 黎霁玥 肖俊洁

在全民健身计划的持续推动下,以“集体健身+社交娱乐”为宗旨的民间健身团体,已经成为城市公园里和广场上一道活跃的风景线。身着统一定制的T恤与运动服,正是这些团队最鲜明的标识。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这类团体在起步阶段,服装多由成员自发凑钱购买,不仅费用透明,人均支出也相对低廉,但随着参与人数不断增加、活动逐步走向常态化,部分团体悄然调整了费用模式,从“凑钱购衣”转向“固定收费”。除了基础的服装费,“音响设备费”“组织者补贴”等收费项目逐渐衍生,收费频率也从“一次性”变为“按月或按季度”,单人次费用更是从最初的几元攀升至数十元。

由此,一系列问题随之凸显:民间自发形成的健身团体是否具备合法收费的资质?其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资金流向能否做到合理、透明?当“健身社交”的纯粹初衷与“利益分配”的现实问题正面碰撞,又该如何警惕隐性“利益链”在团体内部滋生?针对这些群众的关切,记者展开深入走访调查。

现象:民间健身团“变味”引质疑

2023年夏天的一个傍晚,银川市民金女士在海宝公园散步时,被一支健身操团体吸引——“健身操难度不大,音乐激昂有节奏,跳完出一身汗,感觉很舒服。”随后,她加入团体微信群,成了常客。

入群一个月后,领队提出“为队伍整齐,需购买统一运动衣,20元一件”。为融入群体,金女士爽快下单。但渐渐地,她察觉团体“变味了”,最明显的感受是领队频繁提出购买统一服装,从夏季短袖到春秋款接连推出,今年仅夏季服装就有多种颜色,“不穿统一服装,就感觉和团体格格不入”。

让金女士最为不满的是今年6月的收费要求。休息间隙,有人拿着笔记本告知她,“现在跟着跳操要交费,一天2元、包月20元”。“一开始说买衣服是自愿的,后来成了不买不让跳,现在又要固定收费,钱不多,但心里特别不舒服”,最终金女士选择退出。

金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市民刘女士回忆,自己参加的广场舞团队成立初期,“大家你一百我五十地凑钱买衣服,一套不过几十元,自愿分摊、账目公开”,可随着参与人数增多、活动趋于常态化,收费悄然“升级”:除服装费外,“音响设备费”“组织者补贴”等名目接连出现,收费频率从“一次性”变成“按月、按季度”,金额也从几元涨到了几十元。

67岁的太极拳爱好者周女士每月要向团体组织者交10元“音响充电使用费”,但她偶然得知“很多公园免费给健身团体提供电源”,这让她对收费合理性打上了问号。

采访中,更多市民反映遭遇过强制收费或捆绑消费。“说是自愿参加,可不买指定品牌的运动装备就不能参加团体比赛、表演,甚至不让跟着一起活动。”市民王女士的语气里满是无奈。

对于这些“跳舞费”“服装费”,市民最大的质疑集中在合法性与透明度上——收费时没有任何收据,“根本不知道钱最后进了谁的口袋”。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队解释,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买音响、充电、录歌、学新内容”,且“缴费都是自愿原则”,但这样的说法并未完全打消市民的疑虑。

问题:无资质民间健身团或潜藏风险

围绕民间健身团体的收费行为,健身团体成员对收费的态度普遍矛盾:一方面认可健身团体带来的健身乐趣与效果,愿意承担合理费用;另一方面又对过多、过乱的收费感到不满与不安。“如果费用合理、用得透明,我们也不是不愿意交。但很多时候都不知道钱花到哪里去了,心里不踏实。”市民孙先生的话道出了一些市民的心声。

这一矛盾同样延伸到管理层面。海宝公园内活跃着十几支民间自发组织的健身团体,公园管理所负责人表示,今年多次接到市民关于团体乱收费的投诉,但公园职责仅限于日常管理与维护,“只要团体活动不影响公共秩序、不破坏设施、不制造噪声扰民,我们既没有执法权监管收费行为,也不便过多干预”。

银川市金凤区人大代表赵凤艳指出,民间健身团体虽承载着居民对健康生活的向往,是社区活力的重要体现,但其中潜藏的安全隐患与利益乱象同样需要高度警惕。

从安全隐患来看,部分“自发成团”的健身团队缺乏系统的安全管理意识,如有的健步走队伍为追求“气势”,选择在车流量大的马路边行进,队员并排行走且听着音乐,对身后车辆毫无察觉,交通安全风险高;部分广场舞团队习惯在狭窄的楼道口或消防通道旁排练,既占用公共空间又堵塞应急通道,给消防安全埋下隐患。更关键的是,不少团队没有专业指导,成员仅靠模仿“老队员”的动作健身,错误姿势极易导致膝盖损伤、腰部扭伤。这些看似微小的隐患,若不及时干预,很可能酿成人身安全事故。

除了安全问题,部分团体借“全民健身”的公益之名行谋私利之实:以“请专业教练”“统一买保险”为借口,向成员收取“入队费”,将最初的公益初心异化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为何这些问题始终难以管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给出答案:公园里、广场上的民间健身团体,多由个人或小群体发起,既无正规资质,也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更无独立法人资格,完全处于监管盲区。

监管空白直接导致三大风险隐患:一是财务风险,市民向这类团体缴纳活动费后,资金安全缺乏保障。一旦团体负责人卷款失联,市民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可能面临经济损失;二是安全与追责风险,团体缺乏规范管理,组织健身活动、培训时,无法保障活动的安全性与专业性,易因指导不当导致参与者运动损伤,且后续追责难度极大;三是宣传与信任风险,部分健身团体打着“公益健身”的幌子,实际开展营利性活动或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市民参与,既损害市民权益,也破坏了健身团体的整体信任度。

专家:规范管理迫在眉睫

针对当前部分民间健身团体的乱象与安全隐患,行业协会负责人、基层工作者及法律专业人士从不同维度提出建议,为规范发展提供方向。

自治区健步走运动协会会长马淑红认为,推动民间健身团体规范化,需牢牢把握三大核心要点:

专业指导是底线。健身动作不规范是引发膝盖损伤、腰部扭伤等问题的主因,必须通过专业指导来规避风险。以健步走运动协会实践为例,所有指导员需前往健步走动作发源地参加培训,或参与专门的指导员课程,系统学习“骏马科学健步走”72套规范动作及基础知识,从直臂角度到脚落地方式均有严格标准;日常活动也遵循“热身—健步—放松”流程,坚决避免“健身变伤身”。

安全兜底是保障。民间健身团体参与者普遍担忧意外发生后责任不清、处置无据,因此需做好三重防护:与经常参与健身活动的成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免责声明书》,提前与成员及家属确认健康状况,对患有严重心脏病、腿部不便的人群,建议先调理身体再考虑参与;每支队伍配齐急救包、丹参滴丸、藿香正气水等应急物资;开展活动前向社区、派出所报备,“多一道手续,就能多一份安全兜底”。

透明管理是关键。团队管理需坚守“全民健身”的公益初心,队长选拔以“有正能量、有爱心”为核心标准;资金与账目分开管理,有专人负责,爱心人士捐赠全程公开,杜绝乱收费;坚决不通过收取会员费、推销服装等方式牟利。“健身团队的根在公益,只有远离商业逐利,才能真正帮大家实现健康目标。”马淑红说。

赵凤艳提出,解决民间健身团体的问题,不能依赖简单禁止或粗暴管理,需立足群众需求,保持健身热情。针对安全隐患,街道、社区应联合体育、城管等部门主动作为,为团体协调公园、体育馆等安全活动场地,定期组织医生、专业教练开展安全培训,免费发放简易急救包。针对乱收费现象,制定《费用管理公约》,明确收费项目必须公示、收支明细定期公开。同时组建居民监督小组,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明处”。“最终目标是通过多方合力,把服务做到位、把规范建起来,让健身团体成为社区的‘健康风景线’,既让居民在健身中收获快乐,也让基层治理更具烟火气与凝聚力。”赵凤艳说。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铮从法律层面分析,民间健身团体因形式松散、规模不一,相关法律问题需结合具体场景界定。

明确“代理”与“营利”的界限。若组织者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团体活动,如代购服装、采购活动必需品,且参与者来去自由、遵循自愿平等原则,结余款项无挪用或侵占情况,组织者本质是“代理人”角色,法律层面无可厚非。

若组织者以营利为目的,扣除团体活动必要支出后,将剩余款项作为个人收益,则涉及个人经营行为,组织者需先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格,且需在参与者加入前明确告知收费性质与用途,充分保障知情权,避免因认知差异引发法律纠纷。

需警惕“预交千元,跟团暴走达标可全额退款或获额外奖励”等大规模集资形式,此类操作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具体需结合团体实际情况判断。

兼顾“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民法典规定,参与者自愿加入团体,因其他参与者行为受损(对方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得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但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需承担相应责任,且团体规模越大,法律风险越高,除成员间权益损害外,成员与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也需重点关注。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施行)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原则,但该条例针对“法人或组织举办、每场次预计1000人以上”的活动,与民间健身团体日常活动存在差异。目前,针对民间健身团体活动的立法规制仍需进一步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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