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魏某某盗窃一案,经利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魏某某在盗窃醉酒女子手机后,化身“好心人”护送其回家,不料这却是另一场盗窃的开始。
7月的一个夜晚,市民马女士聚餐饮酒后意识模糊,坐在自家单元门口休息。途经此处的魏某某见状,悄悄将马女士掉落的手机收入囊中后离去。10分钟后,魏某某去而复返,主动提出护送马女士回家。处于醉酒状态的马女士未加怀疑,便由其陪同进入家中。
然而,这份“好心”背后却暗藏祸心。魏某某发现马女士家中空无一人后,竟再次盗走一部手机后逃离。次日清晨,马女士醒来后发现两部手机不翼而飞,便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锁定魏某某并将其抓获归案。最终,魏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无独有偶,利通区近期还审理了另一起类似案件。被告人杨某在路边发现一名醉酒男子,他用脚将男子的手机踢到隐蔽处,随后将手机迅速盗走。杨某作案后很快落网,同样受到了法律严惩。
这两起案件为夜间出行者敲响警钟,检察官提醒:饮酒务必适量,特别是夜间独行的女性,更要提高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财物。同时正告心存侥幸者,“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检察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
(李建龙 马根)



